近年来,为贯彻落实我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要求,各地农业厅针对当地实际情况,积极加大商品
有机肥的推广应用,对于
有机肥生产销售实施免税政策,同时,在特定区域或作物上开展了
有机肥使用补贴方案。
据南方农村报3月2日报道,近日,《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(试行)》正式公布,方案针对全市范围内的种植大户(15亩以上)进行商品有机肥、生物有机肥和液体有机肥用肥补贴,最高可补贴750元/吨,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3年!看到这则激动人心的消息,相信当地种植户都要乐开了花,小编认为其它地市也会紧跟步伐,有机肥补贴将会惠及更多农户,那么这个补贴该如何申请呢?大概可以分为三个步骤
(一)补贴申请。
申请者自主购买核实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,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。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:①《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》(附表2);②购肥合同;③种植企业银行帐号或种植户个人银行卡(存折)复印件;④企业营业执照或种植户个人身份证;⑤购肥发票。
(二)审核公示。
由所在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用户提出的补贴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3天(附表3)。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报镇(街)农业部门申请进行审核。镇(街)农业部门审核后报送区农业局、财政局。
(三)补贴资金拨付。
区农业局根据各镇(街)上报有机肥补贴申请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,各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户单位(个人)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补贴对象也必须牢记自己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。即主动提高科学用肥水平,减少化肥使用量;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进行申报;建立施用商品有机肥台帐;履行产销对接签订的协议;主动接受农业、财政、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
方案指出,如发现供货企业、补贴对象虚报、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,并取消供货企业、补贴对象今后三年补贴资格。